第二章
蚱蜢的航班比我早半个小时到达长春,用他的话来讲他应该比我早,,男生就应该等女生。也许是句不在意的话,但是他确实让我感动良久。
下飞机没有明显感觉到温差,只是觉得空气有点透彻,很喜欢用透彻这词儿,虽然用它来形容空气是那么不恰当,但是那时候的空气,真的感觉是很透彻。与每次回深圳不同,一出机舱明显能感觉到南方的那种温湿,有点团团的感觉,人似乎被吸入一个蒸汽包,每次,哪怕是冬天。
依旧是走出机舱,取行李,,抬头向外找他的身影。老毛病,从到达厅向外走的时候,我很不喜欢抬起头看像外面接人的人群,在这种状况下,很不喜欢或者说很不自在那么多目光聚集在身上,虽然,那些犀利的目光并不是注视着你。很容易在人群中发现了他,背着我们巨幅婚纱海报,微抬左右晃了一下,,很熟悉的一幕,就像我们初次见面时。。
2003年,这个说不出到底是好还是坏的年份。好的是前男友毕业了,我帮他进到了某世界500强的一个外企;坏的是我们分手了。前男友是个很细腻的人,细心,说不出内向还是外向。大学两年里对我关爱有佳,也许正是这种过于深的爱,让我最终选择了离开他。对我来说是和平的分手,对他却真真实实是一种折磨。不过他的风度掩饰了他内心的痛苦。也许我太过于残忍,因为后来的我们是朋友!年初他终于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依然单身,依然洒脱。。除了对他感激之外,我应该深深的祝福他能找一个小鸟般被他溺爱的女子,而我,不是小鸟。
2003年12月31日,22:30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一个当时看起来是火车站的国际机场。
刚下飞机就接到了蚱蜢的电话:到哪里了?,我在门口呢,穿黑色皮衣,蓝色牛仔裤。我?灰色裙子,翻毛皮长靴。我没有过多描述我的衣着,只是说我穿了裙子,,同航班下来的人里面我是唯一一个这样装束的人。黑色背包,蓝色毛衣、短裙、长靴,在这个城市的冬季,,确实有点儿拉风。。到达厅里面依旧挤满了接客的人,只是抬头到了一眼,我就知道哪个是他了,虽然这时我还没有走出来。
黑色竖领的皮茄克,蓝色牛仔裤,无框眼镜,略有点长的发型,微举的左手。右手,还在跟我讲着电话。虽然带着眼镜,但是给人还是有中混混的感觉,有点酷酷的。说实话他举手示意的动作很好看,不是高举手臂的猛晃,而臂膀微抬与肩平齐,手心朝内,手臂与臂膀垂直,,挥向内侧。。。。还以为他当时耍酷,后来几次接我发现,这是他的习惯。
心里没有任何紧张,虽然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虽然他看起来有点痞子像。我跑向他,没有任何拘束和,他轻拍了我的头:猪头,怎么这么慢。现在回想起这一幕,我们依旧觉得很奇怪,初次见面为什么就像许久未见的情侣般,亲切、自然?!有点儿温馨,有点儿浪漫。蚱蜢的笑很可爱,也很帅气,他曾经一度自豪自己风流倜傥的微笑,也可是他迷倒万千MM的杀手锏。回程路上,他一直说要找地方让我吃点什么,那时的我也真的苗条,如果是现在,我发誓他肯定制止我任何的宵夜。也许他的不少朋友都知道我这个特殊的人的到来,快要到家的时候,他接了个电话,大致是他朋友邀请他带我去玩,大家见见面,但是很快他以我很累拒绝了,其实我挺喜欢热闹,虽然我知道那肯定不是13GG的邀请,但是我希望去,首先是他朋友,再有就是这特定的时间,尤其现在的这种心情。。。但是他还是直接回家。也许当时我应该坚持要去见他的朋友,后来的事情证明,当时我真应该去见他们。
这次回东北我拖了一个较大的皮箱,很重!婚纱、敬酒的套装,还有很多我自己的衣服,,满满一箱子,从深圳拖到上海苏州,再从苏州转到长春。。真的很重。碰面后就商量我们的下一站怎么走,虽然出发前我们已经电话沟通过无数次。再次确认后,我们乘车前往长春火车站。辗转的路程再次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