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大批量产品加严的抽查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18 08:40:42 / 精华(1) / 置顶(1)
现对于大批量产品(订单数量超过1万)检验部人员要加强对产品数量的控制力度,避免因数量不足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一.产品封样
1.所有的大批量产品在批量生产时要做好封样工作。以备来货验收时,核查用;
2.检验部根据产品大小情况;清点十包或箱以上产品数量进行取值。封样四份:一份总经理办公室、一份检验部、一份外协厂方、一份检验员做为检验依据。
3.封样根据产品大小、包装方式按包、按箱进行重量核对。可以清点实际数量的。要清点实际数量;
4. 来货验收时,此项目依据GB2828抽样标准接收质量限(AQL)中0.10~0.40档进行抽样检验。(对达不到要求的一概由外协厂方负责)。
5.对因产品质量问题、数量问题造成的返工、误时或由我公司代为返工造成的损失一切由外协厂方负责。我公司返工费用为八小时50元1人;
6.所有封样要有记录;
7.所有抽检检验要有抽查检验记录。一式二联:一联留底、一联总经理助理;
二.半成品流转过程控制
1.半成品外协加工
指我公司加工一部份工序、外协工厂加工一部份工序。我公司要实行半成品出货检验、进货检验依据按上述第4#条款进行。不合格产品不流入外协工厂;同样,外协工厂在工序结束后我公司需要验收时。去除我公司允许的报废率或不良率后。我公司仍按4#条款进行产品的数量、质量验收。
三.外协加工质量控制
外协加工后产品交货除按(一.产品封样)条款进行数量清点外.还要加强对产品加工过程的质量的控制:控制方法要求做到:首件检验、过程自检、巡检、出货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见附件)报告在每次送货时送交我公司检验部门留档。
四.处罚
1.对于上述(一、产品封样。二、半成品流转过程控制)规定的事项。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2.如出现批量质量问题。公司将根据相关投诉或顾客反馈的情况进行处罚。
处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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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情况分类 |
问题描述 |
处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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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质量问题 |
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的质量异常,未引起批量报废但需返工; |
相关责任人、检验员、检验主管按3:2:5的比例处罚。处罚金额在50~100元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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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质量问题 |
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的较大质量异常,引起超过4%以上的报废或超过10%以上的返工,顾客有投诉事项; |
相关责任人、检验员、检验主管按3:2:5的比例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100~200元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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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质量问题 |
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的重大质量异常,引起超过10%以上的报废及超过20%以上的返工,顾客有投诉及索赔的; |
相关责任人、检验员、检验主管按3:2:5的比例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300元以上; |
总经理办公室
产品封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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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图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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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样日期/移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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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部门/单位 |
接收人/电话 |
归还日期/归还人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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