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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在新劳动法快要实施的情况下,如何管理你的手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12-25 1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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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劳动法规定员工可随意辞职,现在感觉对手下不敢再向过去一样的严管了,怕他们随时撂摊子而造成管理一时断档.大家可有什么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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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真84的个人空间 王国真84 发布于2007-12-25 10:55:18
我想你的手下不会无缘无故辞工的,在更多的情况下多站在他们的立场,为他们多考虑下(要不违背公司规定----对企业无损的情况下)
风云之屋企 tanzhiwen 发布于2007-12-25 11:00:48

QUOTE:

原帖由 maozd2003 于 2007-12-25 10:26 发表
由于新劳动法规定员工可随意辞职,现在感觉对手下不敢再向过去一样的严管了,怕他们随时撂摊子而造成管理一时断档.大家可有什么好建议?
隨時可以辭職?之前不可以嗎?
還是說實施後辭職可以馬上走的呢?
wanggfcn的个人空间 wanggfcn 发布于2007-12-25 11:27:49
辞职肯定要期限,不能说今天要辞职马上就走,如辞职那么拽,那么扣工资就不要手软,再说手下人没几个人很熟悉新劳动法的。
anllyjickye的个人空间 anllyjickye 发布于2007-12-25 11:30:01
你需要好好学习新劳动合同法
你需要好好学习新劳动合同法
员工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人事部门的,且在办理手续后5天内公司需要支付其全部薪资

面队新法.各管理人员不需要紧张的,新法在保护属下的时候同时也在保护你自己,除非你自己是BOSS,一般企业都会做应对措施的,最关键的是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需要完善,这是最根本的,并且这些规章制度需要通过职代会的确认放可以通过,也就是公司与劳方一起制定游戏规则,以后你只要遵守不违反就可以,且公司或管理者有处罚保留的权利,
具体的你可以收集有关新法的报道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

不过这一般都是人事部门考虑的,你要么是没有参加这方面应对措施的会议检讨,又或者是公司不大没有这方面的防范意识.

[ 本帖最后由 anllyjickye 于 2007-12-25 11:31 编辑 ]
风云之屋企 tanzhiwen 发布于2007-12-25 11:52:40

QUOTE:

原帖由 wanggfcn 于 2007-12-25 11:27 发表
辞职肯定要期限,不能说今天要辞职马上就走,如辞职那么拽,那么扣工资就不要手软,再说手下人没几个人很熟悉新劳动法的。
你手下沒有熟悉的,但你手下的朋友呢?難道也敢肯定嗎?
tomchin的个人空间 tomchin 发布于2007-12-25 12:29:32
新劳动法出台后,我司强制要求周末不能加班,费用太高,吃不消呀。只有提高效率,减少CT时间,缩短员工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劳动法。
tony_s发布于2007-12-25 12:57:34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劳动法的目的不是给企业加个框框,多条链子,而是从劳动者的角度和企业的角度同时出发,希望达成双赢。我不明白给出这个问题的人是什么居心?
你需要的是找个能应对下属的对策吗?想要的是如何去玩弄你的下属而不受劳动法的影响吗?

一个需要所有的管理者思考的问题,同样也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问题:企业靠什么留住员工?企业为什么要留住员工?
那么另外一个问题,你的员工要辞职了,他是冲着那个赔偿去的吗?
建议还是从自己的管理方法上找原因吧,只有失败的管理者,没有失败的员工。因为员工是你自己招聘进来的,说明他符合你们的要求。那么员工为什么会要走呢?好好反省一下吧?
wanggfcn的个人空间 wanggfcn 发布于2007-12-25 13:04:17

QUOTE:

原帖由 tanzhiwen 于 2007-12-25 11:52 发表

你手下沒有熟悉的,但你手下的朋友呢?難道也敢肯定嗎?
劳动合同法是一把双刃剑,保护职工的同时也同时保护公司的利益,作为部门主管,当然希望本部门人员相对稳定,人员一般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一个人要突然要走,事前没有告知,故没有时间招进行替代人员,而且招进后还进行培训,那您是怎样对付呢?
风云之屋企 tanzhiwen 发布于2007-12-25 13:33:42

QUOTE:

原帖由 wanggfcn 于 2007-12-25 13:04 发表

劳动合同法是一把双刃剑,保护职工的同时也同时保护公司的利益,作为部门主管,当然希望本部门人员相对稳定,人员一般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一个人要突然要走,事前没有告知,故没有时间招进行替代人员,而且招进 ...
所以我就問樓主是不是可以想走就走啊!
一般情況下都是約定為提前一個月的。
wanggfcn的个人空间 wanggfcn 发布于2007-12-25 13:52:06

QUOTE:

原帖由 tanzhiwen 于 2007-12-25 13:33 发表

所以我就問樓主是不是可以想走就走啊!
一般情況下都是約定為提前一個月的。
下面的检验员刚进厂时,对检验工作基本不熟,通过一定培训后各种技能都有所提高,但是技能提高后与操作工的工资只相差几十块钱,但承担的责任要高一些,故他们心理的些不平衡,出去找工作后,待遇可能比现在的好,如果要他们提出后一个月再走,那新找的工作基本会泡汤。其实我也希望他们能找到好工作,但是他们那种做法也令我很生气。如果是楼主遇到此类情况,又将怎样对策呢?谢谢!
maozd2003的个人空间 maozd2003 发布于2007-12-25 14:54:21
多谢以上各位!
不过现在的工人可不管这些,他们的辞职是根本没有先兆,想走就走,到10号工资卡上没钱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闹,搞得鸡飞狗跳的~~~~~
yanfengok88的个人空间 yanfengok88 发布于2007-12-25 14:56:02
需要更人性化的管理,多为员工着想!老板不要只想着赚钱!
maozd2003的个人空间 maozd2003 发布于2007-12-25 15:03:08
回复 11#wanggfcn 的帖子
这就是矛盾的地方啊!
新劳动法不但限制了招工规模,而且又必须提升工资基数,企业的利润限制又大.难啊~~~~~
maozd2003的个人空间 maozd2003 发布于2007-12-25 15:05:57
回复 13#yanfengok88 的帖子
你知道现在企业的成本和利润的比例还有多大空间吗?!
不是所有企业都是高利润的啊~~~~~~
管理者不但要替员工着想,也要为BOSS(自己的未来)想想啊.
多换位思考有助提高啊.
tony_s发布于2007-12-25 15:18:25
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新法的实施必然是一个众望所归(至少会有绝大多数人支持的)。要说跳槽,要说人心不稳,我想作为一个管理者,我们不应该一味地去责备员工的不是,而是要首先从自己去找原因。
我们对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会运用各种品质工具去做分析,对品质之外的问题,同样适用。

当然,不排除有个别员工故意捣乱,但那是无伤大局的,那种人,留下也是祸害,走了更好。但如果很多人都要离开,做管理者的就要反省了。
wanggfcn的个人空间 wanggfcn 发布于2007-12-25 16:00:22

QUOTE:

原帖由 maozd2003 于 2007-12-25 15:03 发表
这就是矛盾的地方啊!
新劳动法不但限制了招工规模,而且又必须提升工资基数,企业的利润限制又大.难啊~~~~~
我觉得现在工人心理也很怪,上次上司全体普调工资,我根据每个人的岗位不同,工作能力不同,加的工资 肯定有差异,也就差几十快钱,矛盾就来了,有人说我和某某同岗位、同时进来,凭什么他涨的比我多,闹情绪,而且也疏远涨的高的,这些人真是烦死人。其实我做得也算公正。
风云之屋企 tanzhiwen 发布于2007-12-25 16:04:19

QUOTE:

原帖由 maozd2003 于 2007-12-25 14:54 发表
多谢以上各位!
不过现在的工人可不管这些,他们的辞职是根本没有先兆,想走就走,到10号工资卡上没钱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闹,搞得鸡飞狗跳的~~~~~
這一招夠狠的說!
caichb07的个人空间 caichb07 发布于2007-12-25 16:34:40
有个时间的约束吧,就是要提前提出的吧。
然后才有时间去做平衡。
再说人事也是有规定的来着。
Jefferson 的天下 bodaosjf2 发布于2007-12-25 16:36:35
找到平衡点那是最好的话语!!!
shajie007的个人空间 shajie007 发布于2007-12-26 08:19:26
公司必须要关注劳工自身发展、劳工生活水平、工作条件的改善和提高。这是一个基本常识性问题。
我来说两句

(可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