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供应商实施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

我们公司规定:要求所有环保供应商对环保产品所含有害物质每年必须检测一次,由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或客户指定的机构之检测报告。也就是说要求我们的供应商每年提供一次SGS检测报告,可是现在遇到的问题是:我们的部分供应商不愿意每年提供一份检测报告,我不知道我们公司的这种规定是否合理? 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请各位高手给予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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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mywei0101 (2008-3-28 16:57:17)

    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公司采購的量不大, 供應商不會理睬你們, 必竟每次SGS檢驗都是花錢的,
    可以划分開來, 依據客戶下單要求來定, 即客戶的訂單要求你們提供SGS報告, 那么訂單上所需的材料你們也就要求供應商提供SGS報告.
    我這里是按此運作, 不知是否適合你們廠呢?
  • ballack (2008-3-28 19:11:15)

    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产品,有必要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法定环保机构的检测报告,不仅如此,还应要求其提供产品的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而未列入名录的则可提出相对较低的要求。
  • sunshine_sml (2008-3-29 10:53:36)

    QUOTE:

    原帖由 amywei0101 于 2008-3-28 16:57 发表
    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公司采購的量不大, 供應商不會理睬你們, 必竟每次SGS檢驗都是花錢的,
    可以划分開來, 依據客戶下單要求來定, 即客戶的訂單要求你們提供SGS報告, 那么訂單上所需的材料你們也就要求供應商提供SGS報 ...
    我们的采购量很大,是主要的原料供应商。
    我想再咨询一下,如果供应商通过GP,在原材料的不变化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用提供检测报告?如果可以的话,这又有一种危机,供应商初次提供SGS报告后,如果供应商的原料永远不变的话那就意味这永远不用提供SGS报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