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的问题

技术抽样检验GB/T2828种包括第一部分——逐批检验、第二部分——孤立批检验。
其中孤立批检验和逐批检验其区别在于,检验产品的连续性上面,孤立批指的是连续生产以外的产品批,从这一点理解,其是否指的是唯一的一批、仅此一批次,或者说是特殊订单、特殊订做的产品?
我公司目前的生产过程中经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停产,由于生产的是大型医疗设备,即使是正常生产状态,产量也很小。这样一来,原材料采购就会有很多的间断,也就无法确定批次,比如来了一批物料,就根本没有批的概念,有可能是之间的几次订单合在一起送来的,加之公司物流、库房管理相对混乱,难以确定批次,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比较适合使用孤立批检验方式呢?
请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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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 fsw0812 (2008-5-23 14:34:49)

    有没有哪位可以给一下意见的??
  • 73hjj (2008-5-23 15:30:46)

    看情况和我们公司相似!
    供应商没有批次概念!
    我们目前还没有采用抽样标准,只是自己定一个抽检比例!
  • fsw0812 (2008-5-23 16:17:25)

    如果自己确定比例,那么其中有很多风险就很难评估了,另外扯皮的事情也会多很多,还是应该采用统计型抽样检验,只是要确定好采用方式,以及量限。
  • richwell (2008-5-23 16:39:12)

    没有必要搞那么复杂.
    GB仅供参考而已.
  • fsw0812 (2008-5-23 16:50:06)

    这倒是,不过使用了国标,必定可以省下自己很多的事情,而且我觉得相互对话也有依据了,只是看如何运用了。
    请问楼上,对我的问题有什么看法么?谢谢
  • gadde (2008-5-23 17:15:11)

    楼主似乎过于执着在理论上了,既然有心做好,就得从根源做起,虽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早一天开始早一天见好,SQE。
  • fsw0812 (2008-5-26 12:56:44)

    确实如您所说“早一天开始早一天见好”。但是我已苦苦的做了3年了,至今还在不断的有人要求将抽样检验取消,换为全数检验,理由是那样计算不合格率才客观公正!动不动就要到老总那里告状,告我们就要把供应商赶走了!15%的入厂检验不合格率,25%让步接收率,这样的数字,有几个老板肯接受?不从根本上找原因,却怪我们的检验方式。耐心地给他们做了3年的工作,怎奈“质量不可以立即变成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