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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8-8-21 10:26 作者: wwlwulong 来源: 6sigma品质网
最新回复
lgmjion (2008-8-21 16:37:21)
在欧共在欧共同体境内每年生产或进口分阶段物质本身或在配置品中的数量在1吨或1吨以上的公司,包括中间体:
在欧共同体境内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其产品中包含的物质在正常状态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打算释放出来且在这些物品中含量达到每年1吨及以上的;
如果以上的这么物品都是能释放出来的,那么就都需要注册.(物质/物品/配制品)
LZ有兴趣可以联系我,我从事这个项目开发,有疑问可以给我电话 15021305697 QQ:365822035
jessica.ben (2008-9-13 08:50:28)
hanxuan125 (2008-9-13 10:28:27)
其要求注册的主要是物质类 (多数会是化工类企业需要注册)
对于搂主体及的 五金配件,塑膠配件 等 发到欧盟国家之后,是作为成品直接使用的话(非有意释放类),从现阶段的了解信息来看,
贵公司的产品不需要注册,如果里面含有高危物质,会涉及到需要“通报”的情况。
注:“通报”将从2009年6月1日开始。
以上信息供参考!
建议最好向国内相关单位做一下咨询,对公司产品进行明确的定义与划分,以确定需要做哪一项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