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公差修约"

http://bbs.6sq.net/viewthread.ph ... DE%D4%BC&page=1
该议题引自以上链接.
该帖中MS楼主仅给出了如何对测得值进行修约的相关规范,至于在何情形之下可以应用此规范没有给出有力的证据.这正是我在此另开一帖的原因.

不知各位可有兴趣从另一个角度讨论以下问题:
1.测量读数值在什么情况下允许进行修约
2.公差标注中10±0.2包含的意思是让你将测量所示值仅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然后与之比较判断是否合格吗?若不是,望能举出相关依据.

[ 本帖最后由 koo 于 2008-8-23 2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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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 koo (2008-8-23 20:53:53)

    查找到的相关标准<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中得到结论:
    一般无特别声明,应采用全数值比较法而非修约值比较法.所以"引用帖"中站在供方角度提出通过修约后可以判合格的,只能是空欢喜一场.因为至此尚无标准支持其观点.

    [ 本帖最后由 koo 于 2008-8-23 22: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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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oo (2008-8-23 21:15:05)

    但在现实中通常供需双方都是按图验收,图示尺寸要求:10±0.2,若拿卡尺测得结果10.20,拿千分尺测得结果为10.202,拿CMM测得结果为10.2024,那么不许修约的话后两种情况都是判定为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矛盾到底又该如何解决?
    这究竟是谁惹得祸?

    盼各位畅所欲言.
    但请尽量引证,勿空谈!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koo 于 2008-8-23 22:55 编辑 ]
  • songhd (2008-8-24 05:50:32)

    我觉得修约是为了保证批量供货时检验的效率,考虑了统计概率的问题而采用的。
    单纯的单个部件的检验,不适用该原则。
    楼上所说的都是供货检验,进行修约没有问题。但像正负0.2的情况,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为好。
    我制定的规则规定检查时公差带在0.4以内时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
  • koo (2008-8-24 09:00:17)

    假如供需双方出现冲突时,如何解决?
    1.设计者认为标注10±0.2没错(符合制图规范),标注10±0.2和10±0.20是一样的,并没暗示你在做判定时可以修约到小数后一位或者二位进行判断.
    你拿卡尺测出10.2没问题是合格的,但你拿千分尺测出10.21,那对不起你就是超差了.

    2.问题扔给质检了.量具选用1/10公差原则(出自MSA汽车行业认同),卡尺和千分尺分辨率均小于等于0.04mm,供方拿卡尺测,需方拿千分尺测.到底谁错了呢??
    这样如果一方可以无限制使用分辨率极高之量仪,在极限值的末几位上比较,不合格概率就增加.
    所以需要有标准规范来打破这个"无限制".似乎修约规则是为此生.但究竟谁可以提出允许运用此规则?通过什么方式名正言顺的提出呢?
  • koo (2008-8-28 14:06:13)

    看来这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若测得数据落在公差极限的±U区间内,有关标准指出:即不能判合格也不能判不合格。
    注:U表示扩展测量不确定度。

    言下之意舍弃该样本数据??
  • kinghui (2008-8-28 15:13:45)

    關於對測量的數值如何進行修約,請參考GB1804標準。
    對於測量數值是否需要進行修約和修約到什麼分位數,這個應該根據你們使用上的實際需要來進行確定的,沒有絕對的情況。
    舉個例子,如果你們產品裝配上的尺寸配合要求的精確度要達到0.01mm,則你們測量的數值的有效位數至少要達到百分位數。
    還有一點,如果你提到的“公差标注中10±0.2”的情況,需要測試的數據有效位數保留到十分位,則書寫的格式應該是“10.0±0.2”才是規范的。
  • koo (2008-8-28 15:28:39)

    我贴出的国标中已明确指明:带有极限偏差的数值一般采用全值法比较,(除非特别指出,才会用到修约法比较)。从未见过设计者在图面上指出可以用修约数来比对是否符合其图注尺寸的。
    另外请教下楼上的兄弟“书写格式10.0±0.2”才是規范的。此规范引自哪个标准。我在相关制图标准中没查到此规定。若有请提供标准名。
    谢谢!!
  • koo (2008-8-28 15:42:52)

    我身边碰到的一个极端例子:
    某铸件尺寸图注10.88±0.1,检测者出具某个样品的测量数据为:10.7798(三坐标测量),并以此判断整批零件不合格。
    基于我目前查找的标准来看。无法指出对方有任何错误。
    若能证明该量具的U≥0.0002,则可按标准GB/T18779.1指出检测方不可以此极限值作出该批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各位对此有何看法?
  • xujiaohuai (2008-8-31 13:31:32)

    测量仪器并非越精密越好,关键是适用.如果要求精度没那么高,又何必弄那么多小数点呢?
    比标准值多一分位进行4舍5入就好了.
    如果有特别要求修约标准,就按标准要求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