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议题引自以上链接.
该帖中MS楼主仅给出了如何对测得值进行修约的相关规范,至于在何情形之下可以应用此规范没有给出有力的证据.这正是我在此另开一帖的原因.
不知各位可有兴趣从另一个角度讨论以下问题:
1.测量读数值在什么情况下允许进行修约
2.公差标注中10±0.2包含的意思是让你将测量所示值仅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然后与之比较判断是否合格吗?若不是,望能举出相关依据.
[ 本帖最后由 koo 于 2008-8-23 22:47 编辑 ]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8-8-23 20:46 作者: koo 来源: 6sigma品质网
最新回复
koo (2008-8-23 20:53:53)
一般无特别声明,应采用全数值比较法而非修约值比较法.所以"引用帖"中站在供方角度提出通过修约后可以判合格的,只能是空欢喜一场.因为至此尚无标准支持其观点.
[ 本帖最后由 koo 于 2008-8-23 22: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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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o (2008-8-23 21:15:05)
这究竟是谁惹得祸?
盼各位畅所欲言.
但请尽量引证,勿空谈!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koo 于 2008-8-23 22:55 编辑 ]
songhd (2008-8-24 05:50:32)
单纯的单个部件的检验,不适用该原则。
楼上所说的都是供货检验,进行修约没有问题。但像正负0.2的情况,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为好。
我制定的规则规定检查时公差带在0.4以内时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
koo (2008-8-24 09:00:17)
1.设计者认为标注10±0.2没错(符合制图规范),标注10±0.2和10±0.20是一样的,并没暗示你在做判定时可以修约到小数后一位或者二位进行判断.
你拿卡尺测出10.2没问题是合格的,但你拿千分尺测出10.21,那对不起你就是超差了.
2.问题扔给质检了.量具选用1/10公差原则(出自MSA汽车行业认同),卡尺和千分尺分辨率均小于等于0.04mm,供方拿卡尺测,需方拿千分尺测.到底谁错了呢??
这样如果一方可以无限制使用分辨率极高之量仪,在极限值的末几位上比较,不合格概率就增加.
所以需要有标准规范来打破这个"无限制".似乎修约规则是为此生.但究竟谁可以提出允许运用此规则?通过什么方式名正言顺的提出呢?
koo (2008-8-28 14:06:13)
若测得数据落在公差极限的±U区间内,有关标准指出:即不能判合格也不能判不合格。
注:U表示扩展测量不确定度。
言下之意舍弃该样本数据??
kinghui (2008-8-28 15:13:45)
對於測量數值是否需要進行修約和修約到什麼分位數,這個應該根據你們使用上的實際需要來進行確定的,沒有絕對的情況。
舉個例子,如果你們產品裝配上的尺寸配合要求的精確度要達到0.01mm,則你們測量的數值的有效位數至少要達到百分位數。
還有一點,如果你提到的“公差标注中10±0.2”的情況,需要測試的數據有效位數保留到十分位,則書寫的格式應該是“10.0±0.2”才是規范的。
koo (2008-8-28 15:28:39)
另外请教下楼上的兄弟“书写格式10.0±0.2”才是規范的。此规范引自哪个标准。我在相关制图标准中没查到此规定。若有请提供标准名。
谢谢!!
koo (2008-8-28 15:42:52)
某铸件尺寸图注10.88±0.1,检测者出具某个样品的测量数据为:10.7798(三坐标测量),并以此判断整批零件不合格。
基于我目前查找的标准来看。无法指出对方有任何错误。
若能证明该量具的U≥0.0002,则可按标准GB/T18779.1指出检测方不可以此极限值作出该批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各位对此有何看法?
xujiaohuai (2008-8-31 13:31:32)
比标准值多一分位进行4舍5入就好了.
如果有特别要求修约标准,就按标准要求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