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给美国一家在国内投资的独资企业作OEM,现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对方没有生产许可证,我们公司有证,按照产品实施细则,铭牌上要出现生产许可证编号,对方也同意标注。按照OEM的惯例,生产厂家和名称是不出现的,只有委托的美国公司的名称。
问题: 铭牌上出现生产许可证编号(我公司的)和美国公司的名称,这样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等????
各位是否有更好的办法??
请各位高手帮忙指点一二, 谢谢!!!!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8-9-02 12:38 作者: luck 来源: 6sigma品质网
最新回复
huaxianshou (2008-9-02 13:50:32)
luck (2008-9-03 10:58:08)
但是,作为商务考虑,社会上许多OEM厂是不出现在产品或包装、说明书上的。他们也不希望我们公司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