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
1、该部分设计、制造按16949要求做,其余共享功能部门在9000基础上增加一部分做,但仍按9000的要求接受9000外审,可行?
2、整个公司按16949符合性认证做,质量、采购等共享功能块需要变更或增加哪些工作项目?
以上,请各抒己见,谢谢!
谢谢各位的详细回答,目前是按整个公司去过TS的要求做。
[ 本帖最后由 eric701 于 2008-9-11 17:20 编辑 ]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8-9-03 13:51 作者: eric701 来源: 6sigma品质网
最新回复
li.junheng (2008-9-03 14:23:57)
2 的话没有问题,但是会增加很多的工作量,能做当然会更好,但如果统筹不好会得不偿失,即你所有的证书均拿不到,客户可能会中止业务;
比较好的方法是,条款七的部分分开做,原来的公司按照9000的要求,新开的公司按照16949的要求,条款7以外的部分按照16949的要求来做,这样,你就可以拿到一个ISO9000的证书的同时获得一个符合性的证明,麻烦也会减少很多,
eric701 (2008-9-03 15:01:09)
li.junheng (2008-9-10 08:37:58)
验证(7.4)、生产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7.5,IPQC的工作内容)都仍然属于7的条款,对于新公司,必须要按照TS的要求来做;对于7以外的条款,无论是新公司还是旧公司都按照TS的要求来做,才可以,因为他们除了生产,其它的部门都是公用的,但是,产品的验收虽然不是公用的,但是是条款7以外的部分,所以也要按照TS 的要求来做。
天南海北 (2008-9-10 08:45:47)
整个公司按16949符合性认证做,尽管有点麻烦
liutj (2008-9-10 16: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