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EA的评分系统

FMEA手册中讲
推荐不要修改严重度9和10
频度是相对的, 可能不反映实际发生的频度, 小组应有一个一致的评分系统, 用表3作为指引
小组应有一个一致的探测度评分系统, 即使是为某个特定产品调整过的评分系统
可否理解为:
严重度、频度、探测度的评分等级均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再加一条:
PRN达到多少时需要采取措施是不是也是公司自己根据需要定的?

[ 本帖最后由 darkafar 于 2006-7-19 11:43 编辑 ]